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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

在欧盟获得商标保护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


途径1: 向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 提交欧盟商标注册 (EUTM) 申请。此申请是一项可以在欧盟所有27 (英国已经于2020年1月,正式退出欧洲联盟)个成员国取得商标保护的申请。商标申请授权注册后,商标将在所有欧盟成员国自动生效并受到保护。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获得欧盟商标保护的解决方案。

途径2: 提交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议定书》)申请,指定不同的欧盟成员国或指定整个欧盟地区。对于中国企业,以中国现有的商标申请或注册为基础,国际申请应通过中国商标局提交。申请须指定属于《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国家或地区。所有欧盟成员国(马耳他除外)可以被单个指定,或者指定欧盟地区(EM),申请则将覆盖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等同于提交欧盟商标申请。 


欧盟商标系统(EUTM)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为欧盟商标受理部门,2016年3月前名称为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 申请人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商标申请,授权后商标权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自动生效,即可在27个欧盟国家受到保护。欧盟知识产权局设于西班牙。


与向单个欧盟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相比,欧盟商标系统高效并更具有经济价值。申请以电子形式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只需进行形式审查。


欧盟知识产权局可能向在先欧盟商标权利人发出冲突申请的通知。形式审查完毕公布后有三个月的异议期。如果没有异议申请,欧盟商标可获准授权注册,每10年续展一次以维持欧盟商标的有效性。如果申请被驳回或者第三方提出异议未能得到解决的,欧盟商标申请可以转到单个欧盟国家进行申请,且可以以欧盟商标的申请日作为在各国的申请日。

欧盟商标必须在授权后5年内在欧盟内使用,否则视为商标注销。仅在欧盟内某个国家使用该注册商标即可保证欧盟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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