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欧盟商标申请,黑白还是彩色?

2018年1月30日


众所周知,颜色起到区分产品和服务的作用。例如,黄色是著名的麦当劳“金拱门”餐饮服务标志中的重要特色。然而, 对某些图像来说,无论商标显示任何颜色,可以立即被识别为某些品牌的商标,例如耐克Swoosh商标和标记语“just do it ”, 无论是蓝色,绿色,红色或黄色都可以被公众轻易识别。在这种情况下,颜色便不再是区别特征的关键。 因此,申请人经常会存在疑问,商标申请中特定的颜色是否会限制授权后的保护范围?


是否应使用黑白或彩色版本提交商标申请,我们认为因国家或地区而异,申请前从商标代理人那里获得具体的意见非常重要。在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当申请以黑白版本提交时,注册后通常会获得任意颜色的保护,并且任意颜色商标的使用被视为商标的有效使用。但是,如果商标以特定颜色或颜色组合进行注册,在实际使用中,不同颜色商标可能会影响商标使用的有效性。然而,欧盟于2014年4月正式表明立场,确认不可视黑白版本的商标与同版本的彩色商标相同,即黑白版本的申请无法百分之百保护彩色版本的同一商标,除非颜色差异“不显著”。

因此,对欧盟商标申请人来说构成颜色“显著”或“不明显”差异的因素应是申请前考量的重要因素。如果在非一对一的情况下比较,颜色的变化使商标整体变化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越明显,则越可能被视为“显著”。下面是欧盟知识产权局官网上关于”显著“ 与“不显著“的真实案例:


被官方视为不显著(不同颜色的版本不会影响要求优先权):



 

 


被官方视为显著(因颜色视为不同版本无法要求优先权):



 

在具体欧盟申请中,颜色对优先权的影响要更为严格,例如,美国的商标申请以黑白版本注册,那么欧盟彩色版本的商标申请可能无法要求其优先权。而颜色对实际使用及保护范围方面的影响却有所不同,在欧盟商标异议中,颜色只是视觉相似性判定的因素之一,很多情况下无论颜色如何,商标其他特征是否相似都可以被判定。因此,如果在实际使用中更倾向于用不同颜色的商标,可能单一或黑白颜色的申请会是比较好的选择。


鉴于具体商标申请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建议在提交申请前向欧盟商标律师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