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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英国知识产权局服务地址新规

2020年11月25日


英国政府宣布修改相关立法,从2021年1月1日起。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在内的英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必须使用在英国,直布罗陀或海峡群岛的地址作为代理服务地址。


2021年1月1日起,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新专利,商标或者外观申请,或在任何已有知识产权权利中开始一项新的程序处理时,提供的服务地址将必须在英国,直布罗陀或海峡群岛内。例如,基于一项已获授权的欧洲专利在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办理生效服务地注册时,必须提供在英国的地址。


同时,2021年1月1日起,英国专利局将不再接受欧洲经济区(EEA)内的服务地址。新规则不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之前在英国专利局中待决的申请或程序。


此外,服务地新规不适用于基于欧盟商标和外观产生复制而成的新英国商标和外观权利(例如,2021年1月1日克隆产生的新英国权利)。 在过渡期结束后三年内(至2023年12月31日),自动复制的所有英国新商标和外观权不会被要求英国的服务地址。 基于2020年12月31日未授权的欧盟商标或者欧盟外观,或延期公开的欧盟外观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应的新英国商标或外观申请,新申请需要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此类申请将适用于新的英国服务地要求。


预计英国服务地新规可能会导致现有专利局用户在专利,商标及外观申请流程及其他的流程上的变化。例如,为授权欧洲专利在英国生效注册合法的服务地址。


更多关于英国服务地新规,请参看英国专利网站上提供的详细指南。
https://www.gov.uk/guidance/address-for-service-for-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from-1-january-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