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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即将拥有统一专利-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签署协议

2013年2月18日


爱尔兰政府就业,企业及创新部部长,欧盟竞争委员会主席理查德·布鲁顿,在今天的签字仪式上签署了国际协定,确定建立新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使期待已久的欧洲统一专利(Unitary Patent)制度最终落实。 并已在20121217日通过了两项加强欧洲统一专利保护和翻译事项的欧盟法规。即日起,由目前加入欧洲专利系统的25个国家议会对统一专利法院正式开展批准过程,新的欧洲统一专利制度将在英国,法国,德国,及其他10个国家正式通过统一专利法院后生效。我们期待第一项欧洲统一专利能在201441日授权。可以相信如果英法德三个强国不延误获准时间,其他国家完成批准程序也相对迅速。


一旦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获得13个欧洲国家批准,授权的第一项欧洲统一专利可能无法覆盖所有25欧洲专利国家。主要原因是有一些国家的批准速度会十分缓慢,如果这样,这些国家将暂时被排除在统一专利系统以外,直到它们通过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最终欧洲统一专利将覆盖另外1326个欧盟国家。26-克罗地亚将于20137月加入欧盟。理论上,只要西班牙和意大利拒绝加入统一专利系统,所谓“欧盟专利”就无法实现(意大利已经签署了仍可选择加入的协议,所以,西班牙将成为欧盟国家中唯一被统一专利排除在外的国家)。因此,任何希望在整个欧盟获得保护的专利,将需要获得欧洲统一专利和任何非统一专利体系中的欧洲国家专利。


另外,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欧洲统一专利的益处。在统一专利授权阶段,除英文以外仍然需要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所以对申请人来说,统一专利更适用于想要指定保护的欧洲国家与统一专利系统中的国家一致。如果指定的国家多为《伦敦协议》的国家,而这些国家不需要翻译,则申请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费用总合用包括翻译费有可能少于申请欧洲统一专利费用,这种情形下应选择申请欧洲专利而非欧洲统一专利。

 

2014年后的统一专利诉讼制度在一段时期内可能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还未有先例,专利权人可能要等待及观望其如何具体工作,研究其成本和收益,及运作是否像最初承诺的那样。但毫无疑问,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最终会大大降低诉讼成本,避免同一专利的诉讼在不同欧洲国家发生,防止不同国家法院产生不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