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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 4月1日起官费涨幅,提前支付可能获得节省

2020年3月3日


2020年4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将对大部分官费项目进行涨幅,新的官费适用于支付日期为2020年4月1日之后的费用项目。因此,在3月31日之前向EPO支付比在4月1日后支付同一官费的行为可能为申请人节省费用。


比如可以节省的官费项目:欧洲专利局维持费。如果欧洲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到期日是6月30日,申请人可以考虑在3月31日之前支付,结果是节省了4月1日新官费涨幅的部分。欧洲专利局维持费通常可以提前三个月支付(第三年维持费可提前6个月支付)。大约节约的维持费官费涨幅部分是20到65欧元取决于维持费的年份,所以如果申请人有多个申请适用于这个情况,也可能比4月1日后支付,节省不少费用。


申请人可考虑通过在3月31日前支付以获得官费节省的项目:
欧洲专利申请官费
审查和指定国官费
分案申请官费
上诉申请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