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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异议程序及建议措施

2018年2月13日


欧盟知识产权局仅对商标申请进行绝对理由审查(即标志是否符合作为商标使用的法定标准)。只有其他申请的权利人提出异议,相对理由的驳回才可能适用(即与其他先前存在的权利的冲突)。欧盟知识产权局透露大约有20%的欧盟商标申请会被提交异议申请。欧盟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在申请方与第三方之间存在相对理由争议时,裁决商标申请是否可以授权。

 

异议申请

如果一家公司(或者个人)认为自己的权利会因为即将注册的商标申请而受到侵害,可以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布日起三个月内向官方提出“异议通知”。


“异议申请”可以基于多项商标权利,只要这些商标属于同一权利人。如果异议欧盟商标申请是针于不同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多个商标权利,则必须分别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必须说明异议的理由和异议所基于的权利。欧盟商标法第8条规范了异议申请的理由。通常应基于一个较早的商标申请或较早的注册商标的权利。可以是欧盟商标,欧盟成员国之一的国家商标,或根据“马德里协定”注册的国际商标指定欧盟或欧盟成员国。也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保护“知名商标”或其他法定权利(例如地理标志)提出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必须以被异议申请指定的两种欧盟官方语言之一提交(可以是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或西班牙文)。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官方支付异议费用。 


提交“使用证明” – 对异议方欧盟商标注册权利超过五年的要求。

欧盟商标必须在注册后的五年内在市场上真正实际使用,以保持其有效性。因此,欧盟商标条例赋予申请人的有利机会是:如果异议方的商标已经注册五年以上,可以要求异议方提交其商标使用证明,使用证明请求必须在单独的文件中提交,并且需要详细说明商标使用的时间和地点(宣传文件,发票,照片,复印广告等证据支持)。任何没有提交充分使用证明的商品或服务将无法进入异议程序。


“冷静期“
一旦异议申请被提交,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对其进行审查以检查其是否可以受理,然后向申请人提供通知。在对抗期开始之前,欧盟知识产权局建议先温和解决争议,开始两个月的“冷静期”,通过协商,最多可延长22个月。由于并未进入对抗期,如果在“冷静期”达成了终止异议的协议,双方不会被官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此外,如果达成的协议是基于异议权利而限制欧盟商标申请的商品和服务,或者导致整个欧盟商标申请撤回,欧盟知识产权局将退还异议方已交的官方费用。


“对抗期”

如果无法以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将进入抗性期,欧盟知识产权局将邀请双方提交进一步的论据和证据。整个程序可能是一个漫长并且昂贵的过程。异议方必须在两个月内提交支持异议的证据。申请方将有两个月的时间进一步回应。通常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异议部门来做最后裁决。


成本

在异议程序中败诉的一方将承担胜诉方所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包括旅行费,代理费,咨询或宣传费。欧盟知识产权局对于每类费用都有一套书面规范,通常所获得的补偿远低于实际发生的成本。此外,如果官方裁决只支持部分的异议申请,欧盟知识产权局可能会减少应承担的相应费用。


上诉
任何一方可以在异议裁决的两个月内提出上诉。如果提出上诉,必须在裁决起四个月内提交一份上诉理由的书面说明。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进一步的上诉,然后再向欧盟司法法院提出上诉。

在商标被异议的情况下,欧盟商标申请人可能采取哪些措施?
- 商标分案申请
如果只有部分商品和服务遭到异议,则可以将商品/服务从原始申请分解为一个或多个分案申请 – 情况应该是分案申请之间不存在商品/服务的范围重叠,并且被异议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不应该被分案。

优点:如果只有一部分商品和服务被异议,将申请分案,则可以使另一部分没有被异议的商品和服务尽早授权。缺点:分案除了增加额外的费用,一旦申请被分解,将无法再合并这些申请。


- 撤回或限制
申请方可以在任何阶段撤销或限制其申请的商品/服务,但如果撤回或限制发生在“冷静期“结束后,根据欧盟知识产权局规定,申请方必须承担相应费用,除非欧盟知识产权局被告知双方另有约定。

- 转化为的单个国家申请
有时,异议申请的有效性仅基于一部分欧盟成员国内的实际使用,可以考虑将欧盟商标申请转化成为国家性质的单个申请,向那些不存在异议冲突的国家进行提交。还应考虑到,如果申请可能与通过国家局申请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这种转化是不可行的。
如果申请人撤回欧盟商标申请,他可以要求将他的欧盟商标申请转化成单独的国家商标申请,如果是国际申请指定欧盟的情况,则转化的国家申请将受制于国际商标申请提定范围。(如马耳他,因为它不在“马德里议定”中,所以必须以国家申请提交)。
如果申请人限制欧盟商标的商品/服务的选择,他仍可以要求转化那些已经从欧盟商标申请中删除的商品和服务。
即使驳回裁决公布后,申请方也可以将被驳回的申请(或部分被驳回申请)转化为单个国家申请,除了那些欧盟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生效的欧盟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