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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有可能在检索阶段收到欧洲专利局下发的口审通知

2017年12月14日


2017年11月1日,欧洲专利局修改了《专利局审查指南》。

最新《审查指南》中一个重大变化是在检索阶段, 申请人答复检索报告后,某些特殊情况下将收到欧洲专利局会直接下发口审通知的可能性。


当申请人收到欧洲专利局发出检索报告(或欧洲扩展检索报告)并且已经对检索报告回复后,如果欧洲专利局审查部门看不到授权的可能性,审查部门可以直接下发口审的通知,这将被视为是审查阶段的第一步。这种情况,下发口审通知之前审查部门将不会再下发审查报告。

具体来看,修改后的《审查指南》中“特殊情况”具体是指下列情况:

•    提交的权利要求内容与欧洲专利局检索过的原始权利要求内容没有本质区别。
•    申请人在回复“欧洲检索意见”时没有解决检索报告一个或多个对审查结果至关重要的反对意见。

由于可能在检索阶段收到口审通知的这项变化,我们强烈建议在检索阶段中,申请人应该重视对检索报告的回复,就欧洲检索意见提交一份全面的答复。


一旦收到口审通知,通常建议提早准备和提交详尽的书面意见,然后在口审到期之前通过电话与审查员进行讨论争取达成一致,尽量避免参加口审程序而为客户节省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