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欧洲商标注册商品服务分类
2012年2月16日
每个欧共体商标的申请必须包含对应此商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这个区分表是根据尼斯协定中关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而定。从2012年1月1日,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正式启用尼斯分类第10版。对于申请人来说,清楚的区分为商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可能会被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驳回。为了避免类似的驳回,OHIM提供欧洲分类协助 (http://oami.europa.eu/ec2/)用来更好的区分商品和服务
另外,在分类指南中也清楚的解释了在提交申请以后发生的可以改动和不可改动的商品与服务。补充指南提供了附加的问题性案例。分类指南已于2012年2月1日遵循第十版尼斯分类。分类指南的网址是:http://oami.europa.eu/ows/rw/resource/documents/CTM/legalReferences/partb-3_classificatio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