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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正式退出欧洲统一专利系统

2020年7月21日


昨天,英国为退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项目迈出了最后一步:   https://www.unified-patent-court.org/news/uk-withdrawal-upca

正式的“撤销协议批准通知”已交存在理事会秘书处。此外,英国下议院国务秘书,科学研究和创新部长 Amanda Solloway 在下议院发表了一份书面声明。

声明中确认,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已经撤销对《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和《统一专利法院特权与豁免协议》(2018年4月23日)的批准。同时,英国也撤回了同意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临时条款(2017年7月6日)。

英国退出欧盟后,已经不再是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系统的一部分。如果继续参与受欧盟法律管辖的法院,将与英国政府旨在成为一个完全独立于欧盟之外国家的目标相抵触。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目前尚未正式生效。 但是,为了明确在《协议》中的角色,英国此时选择撤回对《协议》的批准,因此可在无英国参与的情况下促进其他国家的批准。 英国认为其撤回批准应立即生效,从此统一专利法院系统的未来将由其余欧洲参与国来决定。


英国正式退出统一专利系统是令人关注的消息。对英国已经确认退出《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统一专利法院筹备委员会下一步必须讨论英国撤出的后续,并商讨继续和应对的方案。 如有决定,统一专利法院筹备委员会将其公布。
 
同时在德国,由于批准投票过程中未获得所需的多数票,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在德国被视为违反宪法。为使《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在能够获得批准,德国近期提出了一项新的法案草案。最近,德国政府发表了14份对新法案草案进行磋商的回应,其中有八份回应表示支持该法案,其中多份敦促德国应该迅速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在其他回应中,多数表示支持统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系统,但对德国政府的法案表示担忧,因为该提议是对英国退出后未修改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批准。而这个情况是有风险的,因为欧洲统一专利体系的起草是以英国为该体系的一部分为基础的,比如在伦敦设有专门受理医药案件的法院。


一个特别令人关注的问题是德国政府目前对《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解读:即英国退出参与后,统一法院中央部门至少暂时包括巴黎和慕尼黑,伦敦不再是中央部门之一后,没有新的法院地点来代替伦敦。而其他所有参与国不太可能同意这一点,因此,德国政府就此问题提出的政治声明不足以使统一专利体系在此基础上向前发展。
 
在英国退出的情况下,除了中央部门问题外,围绕欧洲统一专利系统的能否继续进行,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考虑,包括:

-    如果英国退出,欧洲统一专利系统的吸引力或将降低。
-    统一专利法院程序具有称为“普法”的英国法律程序的明显特征,英国退出后,爱尔兰会成为唯一具有普法程序的欧洲参与国。这可能意味着只有爱尔兰的法院体系和爱尔兰普通法法院体系的经验将有利于欧洲统一专利系统在实践中进行。
-   英国律师将无法参加,因此无法获得英国法官的专业知识。
-    英语仍将是主要语言,也是爱尔兰的官方语言。
-    在制定统一专利维持费期间,英国已经被考虑在其中,但现在英国将不再是欧洲统一专利系统的一部分,因此可能需要重新考虑统一专利的维持费,以便使统一专利系统继续为申请人提供更高的价值。